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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住院待遇
时间:2025-01-16

1. 报销比例

异地就医

(1)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人员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起付线按照我市相应级别医疗机构的标准执行。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人员自行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起付线为1500元;

(2)我市参保人员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办理了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备案的人员不设首先自付比例,办理了异地转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手续的人员和异地急诊人员首先自付10%,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人员首先自付20%,再按照我市相应级别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执行。

2. 封顶线

 

3. 大病保险

表格集_住院3.jpg

注:住院报销时,可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金额限时一次性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