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预算
蕲春县人民医院固定资产报废残值处置项目,处置低价不低于34200元,根据我院设备报废处置管理要求,拟对一批达到报废标准的设备进行公开处置。现通过比选方式招募具备资质的回收服务公司,负责报废设备的清运、环保拆解及合规处置工作。
二、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将相关资料提交至蕲春县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F07办公室。
(二)、邮寄报名:将相关资料邮寄至蕲春县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F07办公室,确保能够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收到。
(三)、线上报名:将报名资料发至282619247@qq.com。
二、报名费用及采购方式
(一)、报名费用:本次采购不收取报名费。
(二)、采购方式:院内询价。
四、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17日
五、报名要求
报名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公司资质:(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社会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在国内合法注册,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商家
(6)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废弃电子产品处理资质回收、废旧医疗设备资质回收等)
(7)竞价人须响应《蕲春县人民医院竞价人信用承诺书》的要求,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
(8)竞价人必须在符合本次竞价规定的全部条件下自行报价,且报价不得低于处置底价。
(二)其它补充事宜:1.现场踏勘:本项目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活动。
2.报废资产实物以现场踏勘为准,转让标的以现状交割,标的物可能存在瑕疵或缺失,意向受让方踏勘现场、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已完全认可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在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资产有瑕疵或缺失而影响本次交易的结果和价格。
3.处理涉及国家秘密的报废电器电子产品,依照国家保密规定办理。
4.报废资产包含的医疗设备,成交单位承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定对报废医疗设备进行处置,私自违规处置所造成的各类纠纷和事故,全部责任由成交单位承担。
5.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拆卸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服从处置方对时间、人员、物品出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管理与要求,自觉接受现场监督。
(三)、个人业务委托书(含:法人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询价时间:报名获取工程量清单,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七、咨询电话:7308888-223
蕲春县人民医院
2025年12月15日